胡先生:想了解一下政府采購領域中哪些項目必須進行招標?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項目中,哪些可不通過集中采購機構采購?
省財政廳:根據《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法定的政府采購方式包括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詢價和競爭性磋商。對于集中采購目錄以內且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項目,必須委托集中采購機構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對于集中采購目錄以外且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項目,可委托社會代理機構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也可委托集中采購機構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2021年1月13日)